會有這個想法,是因為最近上學途中,孩子常要求買路邊小販兜售的玉蘭花,若有機會帶孩子去超市或便利商店,孩子也開始會要求買零食飲料。
說實話,我自己偶爾也會買玉蘭花,現在孩子年紀大了,媽媽對於零食飲料的控管也沒這麼嚴格。
那,我到底擔心什麼?
我所擔心、想要釐清的是......
買與不買的界線在哪?
規定每週最多買兩次? 好像可以,但必須記得每次買東西給孩子的日期,還要隨時更新/告知其他家人下次可以買東西給孩子的時間,似乎太複雜;當作孩子聽話或分擔家事的獎賞? 就我的想法,孩子聽話或分擔家事是應該的,除非是額外到親戚或鄰居家裡打工,或是孩子完成了本來花錢請人做的工作,才應該獲得金錢報酬。
如何讓孩子體認金錢是有限的,花了就沒有了?
食物打翻/吃完了? 「再買就好了啊!」;沒有水了? 「打開水龍頭就有了啊!」;沒有錢了? 「去銀行辦事就有了啊!」;銀行也沒有錢了? 「再去上班就有了啊!」.....
於是乎,鄭重思考之下,決定發給思妤零用錢。我想要訂出一個明確、沒有爭議的標準,方便大人及孩子遵守。
我想要孩子親自體會「沒有錢」的感覺。
一天5元的零用錢,聽起來很多,但既然是要讓孩子體會「沒有錢」的感覺,想辦法把孩子的零用錢掏空是必要的,因此....
規則一:零食、飲料、玉蘭花、魚飼料、投幣式電動車....,屬於孩子想要而非需要的東西,都要孩子自己出錢;書本、玩具類,因為價格較高,也有一定的教育學習意義,仍舊由爸爸媽媽出錢。
規則二:自已決定錢要怎麼花,媽媽不干涉,有色素、有防腐劑...等有健康或安全疑慮的商品除外。
規則三:每天早上發給孩子的零用錢,請她先收到小錢包;如果小錢包累積了較多的錢沒有花完,則請孩子撥一部分投入小豬撲滿中;未來小豬撲滿集滿時,再與孩子一同討論如何使用。--期望孩子屆時可以接受部分花掉、部分儲蓄(存到銀行)、部分分享(捐出)。
發零用錢的第一天,思妤興奮的帶著裝有5元硬幣的小錢包,和媽媽一起去便利商店買早餐,並堅持要自己付錢。媽媽向她說明--麵包要15元、她的5元硬幣不足以支付,並重申早餐是非吃不可的必需品,媽媽會付錢。
發零用錢的第六天,思妤用兩個5元和爸爸換了一個10元買魚飼料。
也是發零用錢的第六天,思妤在高速公路休息站,用四個5元跟爸爸換了兩個10元坐投幣式電動車。孩子的錢只夠坐一次,坐完後,她和媽媽小ㄌㄨˊ了一下「你可以再給我錢嗎?」,媽媽搖頭「一天只給5塊。」,「可是我還想坐怎麼辦?」,「你可以慢慢存錢呀! 台北也有電動車,等你存到錢我帶你去坐。」,「可是我現在就想坐怎麼辦?」,「那以後不要給零用錢好了?!」。兩害相權取其輕,孩子默默的接受她的錢已花完了、媽媽不願意另外多給錢的事實。
發零用錢的第十三天,媽媽和思妤一起點算她的財產。儘管孩子還不懂,媽媽其實默默的在告訴她九九乘法表-5的倍數的觀念。
也是發零用錢的第十三天,思妤買了一串玉蘭花。
發零用錢的第十四天,在媽媽提醒「你確定要買玉蘭花嗎? 買了玉蘭花,週末就沒有錢可以買餅乾了唷?!」下,思妤還是選擇把所有財產拿去又買了一串玉蘭花。這一次,不知道是否因為媽媽的提醒而體認到玉蘭花的珍貴,不再把玉蘭花帶到學校,而是跟媽媽說「請幫我保管,晚上再還給我!」。
我很開心孩子展現了她一定的成熟度。媽媽現在等著看思妤要怎麼渡過一個沒什麼錢可以花用的週末,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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